經文:民12:1-9 證道:上辻洋平牧師
第一、耶和華所立的領袖
◎ 耶和華神所立的領袖不是當一位權力者這麼簡單的事
◎ 一個人的品行可以看出這個人是屬神的領袖還是屬世的領袖
◎ 當人在私慾當中挑戰神所立的領袖,自然要承擔從神而來的憤怒
第二、領袖當有的品格
◎ 好的教會領袖,會竭力的促成合一而非紛爭。會以神的事為念,凡事以神為中心
◎ 領袖的權柄不在於職分
◎ 教會領袖該有的品格
1) 具有屬靈恩賜,願意彼此關懷
2) 小心世俗化的影響,太過看重世上的成就,才幹
3) 有好名聲
4) 能將聖經的話行出來
5) 能與人共事,贏得信任,不暴力
6) 捨己服事,不喜歡爭論,教外有好名聲
7) 甘心樂意,費財費力,花時間
8) 大的要服事小的
總結
◎ 神所立的領袖有神給予的權柄,我們應當學習順服【彼前2:13-15】
◎ 領袖不使用領袖的權柄,神也會替領袖伸冤
◎ 不論是誰都當學習如何當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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