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二 當愛人如己」上辻洋平牧師-20240121


經文:出20:12-17 證道:上辻洋平牧師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

◎ 在主裡聽從父母

第六誡:不可殺人

◎ 當尊重生命

第七誡:不可姦淫

◎ 當尊重神所立的神聖家庭

第八誡:不可偷盜

◎ 當尊重他人的財産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

◎ 當誠實

第十誡:不可貪戀

◎ 當知足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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