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解經講道⑯ 不要輕易發怒」上辻洋平牧師-20200920


證道:上辻洋平牧師 經文:太5:21-26

  今天我們置身在這個世界上,就會與人接觸,就會面對人與人的關係。在與人相處當中,由於各種原因會產生矛盾甚至發生衝突,避免不了發怒,影響我們的情緒。從聖經中我們看到神也會發怒,那是因為人的不信和不義。神的發怒,我們會稱為義怒。但是我們人發怒常常是因為我們的目的沒有達到,為私慾而發怒。聖經提醒我們不要輕易發怒,不要讓怒氣轄制我們。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怒氣就會傷人又傷己,所以我們要通過聖經的教導學習控制我們的怒氣。
  第一、不可蓄意傷害人。
  太5:21-22「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説:‘不可殺人。’又説:‘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聖經將動怒跟殺人連在一起,這説明動怒會帶來嚴重而可怕的後果。如果我們不能控制怒氣,一時的動怒會使我們作出無法想像的行為,如:傷人、毀壞東西、自殺、甚至殺人。這些行為造成的後果是害人害己。一時的動怒也會使人口不擇言,惡毒的言語會傷害到別人,也會給自己帶來禍患。在主耶穌的時代的以色列,對人施言語暴力是要受到猶太公會的審判。所以對於惡語傷人的行為,主耶穌説這樣的人難免地獄的火,他不但要受到人的審判,也要受到神的審判。如果是因怒氣蓄意傷害人,他的信仰是否正確就值得懷疑了。
  第二、與人和好。
  太5:23-25「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這段經文教導我們,當我們與人有一些摩擦、矛盾沒有解決的時候,就不能來到神的面前敬拜。人與人相處必然會有摩擦、矛盾,如果我們不好的處理,就會影響我們的屬靈生活。可是我們人的問題是不願意主動認錯,就算知道是自己的錯。原因是面子問題,再有就是固執的認為自己沒錯,都是別人的錯,這就是人的問題,就是罪性。有時候我們甚至可以在道理上、理論上證明自己是對的,但是我們回到聖經中,對照神的心意,就會發現雖然在道理、理論上講得過去,是對的,但那不是符合神的心意。並且極力的在道理和理論上證明自己是正確的,但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權力、金錢等等的私慾,就會產生紛爭,造成教會的分裂。這是屬靈生命不成熟的表現;成熟的屬靈生命是要維護教會、維護信仰的合一,而不是造成分裂。所以,培養一個成熟的屬靈生命,我們要學習放下自己,主動與人和好,認罪悔改,解除矛盾,這樣我們才能心中坦然的來到神的面前,才能在神面前蒙福。
  第三、不積蓄怒氣。
  太5:26「我實在告訴你們,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哪裡出來。」沒有人從來不曾生氣,但是我們不要讓怒氣作主。聖經教導我們生氣不要犯罪,不要含怒到日落。怒氣不論對人對己都會帶來傷害。如果將矛盾和問題放在那裡不去解決,形成冷戰,那樣結果只會更糟糕,我們要付很大的代價。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愛我們的仇敵,就是要原諒傷害我們的人。主禱文教導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如果我們不能原諒傷害我們的人,我們斷不能來到神的面前,因為這個怒氣會變成埋怨、誹謗、憤恨和傷害。神會管教我們,直到我們原諒我們的仇敵,因為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倫。不輕易發怒或許不容易學,但是我們至少可以先學習不含怒到日落,主動去與人和好,我們也可以先從心裡赦免、原諒對方開始。當我們在紛爭摩擦中受了傷,我們要學著先為傷害我們的人禱告,因為在摩擦中常常是雙方都會受傷,所以我們要為對方禱告,求神憐憫他也憐憫我。作為基督徒我們的行事為人要與世人不同,才配得成為主耶穌的門徒。
  我們有聖經的原則,有神的幫助,就算我們做不到不輕易發怒,我們也有主耶穌基督寶血的遮蓋。但是,我們不可以一直不長大,因為我們要有基督徒成熟的品行,才能榮耀神,傳揚主的福音。所以,不輕易發怒對我們來説是一個不容易學習又非常現實的必修的功課。希望這篇信息可以成為我們的幫助,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學習主動與人和好,在我們要發怒的時候可以知道天父上帝是不希望我們用怒氣解決問題,而是用神的恩典和神的愛來彼此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