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解經講道⑩ 八福之憐恤的人」上辻洋平牧師-2020.06.07


經文:太5:7   證道:上辻洋平牧師

  (馬太18:23-35)主耶穌所舉的這個比喻當中,可以很清楚的認識到,一個人如果沒有憐憫之心,不懂得憐恤人,他的所作所為就如比喻當中那一位惡僕,明明領受了莫大的恩典,卻可以因為小小的利益而去傷害別人不原諒別人。這個比喻描述了我們與神的關係,也警惕我們既然蒙受了這麼大的恩典,就不可塞住我們的憐憫之心。聖經也告訴我們憐憫人是有福的,因為神會因著我們對人的憐憫也如此的憐憫我們。我們一起來看甚麼是憐恤。
  第一,何為憐恤
  憐在國語辭典上解釋為對一個人的不幸表示同情,憐恤是在看見人的困難時由心而發的同情心與愛心。有時我們看見一些在苦難當中的人,因為沒有經歷過同樣的事,所以很難感同身受; 但是當我們經歷過了,才會知道要怎麼樣去安慰他們。這也是為什麼神不將苦難全部拿掉的原因之一,神要我們親自經歷人生的酸甜苦辣。因此主耶穌在曠野40天經歷了魔鬼撒旦各種各樣的試探,也經歷了成為人的過程與生活,甚至經歷了與神隔絶和面對死亡的痛苦。所以聖經説: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另一方面,憐憫之心不是站在道德的至高點來評價對錯。如同那犯錯的婦人,當眾人想要拿耶穌的把柄,詢問耶穌這樣的人當如何處置的時候,耶穌反問所有人誰沒有犯過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結果從老到少一個個離開現場,之後耶穌説:“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8:3-11)。雖然在神有公義的審判, 但是神仍然是有恩典慈愛的神。當約伯家破人亡自暴自棄的時候,他的朋友們來看望他時只是一味的説他是個罪人,得罪公義的神,所以才受這樣的痛苦。這都是沒有憐憫之心的表現。當然當我們跟神有很親近的關係,是一個屬靈的人,就能夠謙卑的接受神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一切。但是當我們用自己跟神的關係去衡量別人跟神的關係時,這就是一種自義,就不會有憐憫之心了。憐憫是當一個人受苦的時候我們感同身受,有同理心的去幫助與安慰他。我們不能站在自己的角度與立場去看待事情與安慰人,而是要站在對方的角度與立場去想事情與安慰人。不單單是在憐憫的事上,很多時候我們都要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才知道要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時候對於在患難當中的弟兄姊妹的安慰並非一定用言語,也可以是用行動,要與哀哭的人同哭(羅馬書12:15)就是這個道理。
  第二,懂得憐憫人的人也是懂得饒恕人的人
  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馬可福音4:24)。能夠因著憐憫的緣故饒恕人,我們也才得蒙饒恕,因為懂得憐憫的人也會懂得饒恕別人。並且耶穌教導我們饒恕別人是沒有次數的(馬太福音18:21-22)。 如果我們不願意饒恕人,我們就是那惡僕,因為主人給的恩典太大太多,不是我們能夠償還的地步。有甚麼比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這件事情更大呢?主人與惡僕的比喻給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概念,饒恕人的人也是有憐憫之心的人。但是我們常常落入的試探是憐憫自己所愛的,幫助自己所喜歡的人。聖經告訴我們説就連壞人都知道要將好東西給自己的兒子了。我們只愛自己所愛的卻不去在意那真正有需要的是不夠的。主禱文説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正是憐恤的福氣。所以主耶穌説,憐恤人的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憐恤。得誰的憐恤呢? 得天父上帝的憐恤。然而對於那些利用基督徒的愛心來取利的人,我們要求主賜給我們有辨別的智慧,也為他們禱告盼望他們能夠悔改。因為那樣的人就像那不義的惡僕一樣是要受神審判的,他得到的越多他受的審判就越重。一方面我們必須警醒自己不要成為這樣的人,另一方面也要提防這樣的人,因為愛心要有智慧,這是憐憫人的原則。
  有一顆憐憫之心,我們會自然的去憐憫那些需要被關愛的人。也會在恰當的場合説出憐憫的話,懂得饒恕人,因為我們知道憐憫人的福氣就是我們也必蒙神的憐憫。當求那樂意憐憫恩待人的神,賜給我們有一顆憐憫的心,當我們願意凡事以慈愛與憐憫來對待人,神也如此的對待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