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主彼此相愛』上辻洋平牧師 -2018.09.02


上辻洋平牧師
約一3:11-24

‌‌ 基督徒信仰的中心是耶穌基督。當人看見在我們當中有愛的時候,我們才會被稱為是一個基督徒。愛心有大有小,我們也許很難有像耶穌為罪人捨命的愛心,也很難像德蕾莎修女愛最卑微人群的愛心,但我們至少可以學習彼此相愛。我們很難靠自己來愛別人,我們的愛都有目的性和條件,但主耶穌教導我們連罪人都懂得愛自己的兒女,而我們若單愛自己所愛的就沒有益處。靠自己是沒有辦法由心而發地愛一個人,所以我們必須靠著主才能有愛心來愛人。我們需要常常依靠主耶穌,在主裡面我們去學習聖經所教導的正確的愛人的方式,才會知道怎樣去愛一個人。彼此相愛,我們就是有主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主裡面,我們才會有彼此相愛的生命在我們當中。

使徒約翰是這樣詮釋彼此相愛的。

第一,(11)使徒約翰告訴我們,彼此相愛是主耶穌從起初就給我們的命令。聖經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愛完全了律法。所以當人與人之間能夠用正確的愛心來彼此對待的時候,我們的生命裡面就不會有太多的矛盾跟傷害。人與人之間彼此傷害都是因為不愛,所以可以傷害。人的最大問題就是自我,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只有‌‌主耶穌的愛在我們當中,只有聖經教導我們什麼是愛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有一個絕對的標準來衡量我們是否正確。聖經說愛是完全了律法,是因為這些律法所帶出來的結果就是不傷害於人,所以愛完全了律法。聖經的誡命,上帝的律法,每一條‌‌都是告訴我們要怎樣愛人,什麼應當做什麼不應當做。
(12)約翰這裡指出‌‌不可像該隱。該隱是聖經當中第一個殺人犯,他殺了自己的親兄弟。聖經評價他行為是惡的,他是屬於那惡者,因為只有魔鬼才會欺騙、驕傲跟詭詐,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約翰指出不可像該隱就是要告訴我們,該隱的想法不對,他的做法不好,所以他不蒙上帝的悅納。聖經講上帝悅納亞伯的祭物,不悅納該隱的祭物,因此該隱很生氣,殺害他兄弟亞伯。很明顯可以看見‌‌該隱敬拜上帝的心態不對,他的想法也不對,所以聖經直接指出他是屬乎那惡者的。聖經也是在提醒今天的我們,我們的心影響我們的行為,我們的行為也會影響我們的心。
(14)愛是出死入生的愛,是要付代價的。沒有愛心的人,他仍住在死中,因為他不懂得什麼是愛,他的生命是死的。

第二,(15)依靠主去學習愛的功課的時候,我們就不會恨惡別人。人很容易為自己打算。但基督的生命是少我多他的生命。正如主耶穌很少為自己禱告,祂也要我們為別人禱告,為國家禱告,為有需要的禱告。當我們越少有自我,越會發現上帝在我們身上行事奇妙可畏。我們越是愛自己,我們會常常碰壁。但我們越是為了主去愛別人,按照聖經學習彼此相愛的時候,我們越能經歷上帝的恩典,也越多經歷上帝賜給我們力量來愛別人。愛會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甚至會影響別人也用愛心去對待其他人。聖經裡恨惡人與殺人為同等。約翰這裡特別指出這一點提醒我們,當我們領受了基督的愛,我們不會再恨人,也不可以再恨人,因為恨人同等於殺人。
(16)主為我們捨命這件事,讓我們知道‌‌愛的最高境界就是願意為對方捨命。所以愛不只是用嘴巴講,而是要有行為,還有誠實。行為就是在彼此有需要的時候要彼此幫助。誠實就是我們在幫助別人的時候,是憑著愛心,而不是因為其他目的。
‌‌ (17)凡有世上財物的,意思是說在自己的範圍當中有能力的,我們就可以用愛心來幫助別人。不論是金錢或者是陪伴,我們要有智慧的來分辨怎樣幫助人。很多時候與金錢上短暫的幫助相比,花很長時間陪伴一個人更不容易。

第三,(20-21)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上帝坦然無懼了。這裡告訴我們基督徒也是人,也會有犯罪的時候。就算我們覺得自己很聖潔,處處小心謹慎不犯罪,但是我們都會有得罪人,絆倒人不知道的時候。聖經告訴我們的原則是,我們的心若不責備自己,我們就可以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雖然是基督徒,我們也會有犯罪的時候,當我們意識到我們犯了罪,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就會蒙赦免。最大的問題是我們自己不願意認罪,或者我們自己毫無罪惡感,認為反正上帝都會赦免,而不把罪當罪。但當我們今天一切都是為了上帝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就算別人誤會我們,就算別人傷害我們,我們也知道我們是為了主,不是為了自己或者是任何其他目的。上帝的命令從一開始就是告訴我們,要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彼此相愛。彼此相愛的福分就是上帝聽我們的禱告,應允我們的禱告。這是神要給我們的福分,也是神要給我們祝福。上帝的命令就是要我們信祂的兒子主耶穌,也要學習彼此相愛的功課,我們也應當如此行,來敬拜我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