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的愛中喜樂」上辻洋平牧師-2019.07.21


羅5:7-11 上辻洋平牧師

在過去的5-6年中,我們堅持到遭受地震和海嘯災害的日本東北地區進行宣教和傳福音。用神的愛一點一滴的去溫暖他們已經絶望的心,並且讓他們知道因為我們領受了神的愛才能和人分享這份愛,並且關心他們。那麼神的愛是怎樣的愛,祂到底有多愛我們呢?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神的愛,在神的愛中學習喜樂的功課。
第一、神的愛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或許我們對自己是罪人這一句話很難體會與認同,因為不會認為自己是一個罪人。唯有我們由心而發的認識到自己是個罪人,才能更加的明白神的恩典有多大,才能夠明白保羅所説: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的内涵。詩歌《奇異恩典》的作者約翰牛頓生在基督教家庭,有一位敬虔為他禱告的母親。由於母親的早逝,他隨著所處的環境墮落、犯罪、為奴。後來他存心悔改,成為了牧師,一生事奉這一位拯救他的神。他蒙受神的赦免之恩,也因此才會有《奇異恩典》這首傳揚了幾百年,也是讓我們非常喜愛的詩歌。在他晩年的時候説:我的記憶衰竭,但是我記得兩件事,我是大罪人,基督是大救主。或許我們並沒有像約翰牛頓一樣犯很大的罪,但聖經的教導是只要犯了神的律法中的一條,就是犯了律法的全部。所以當我們不能守全神的命令,就是罪人,要受神的審判,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十字架的愛讓我們跨越了被神定罪、被審判的歩驟。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代替了我們的罪,成為代罪羔羊。聖經常常用親子之愛、夫妻之間的愛,來描述神對我們的愛,以此讓我們明白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何等的親密。或許有人可以為種種的目的而犧牲,就好像革命義士。但是這不是愛,是一種信念。除了最愛我們的人以外,沒有人會願意為一個罪人犧牲生命。主耶穌願意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讓我們知道這是真正的愛。只要願意相信,我們就蒙神的愛。

第二、要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每一位基督徒蒙恩得救,都是靠著主耶穌的寶血而稱義,並要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但是這並不代表我們從此就不會犯錯,就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過程中一路上反覆的犯罪,惹神憤怒。所以,聖經教導我們要藉著耶穌基督免去神的憤怒。這是告訴我們要在神的面前認罪悔改,也是要我們不要常常惹神憤怒。信了主,意味著我們知道神的標準在哪裏。當我們得罪神的時候,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會提醒我們要認罪悔改,不要得罪神。既藉著主耶穌的死,與神和好,就要因祂的生,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甘心樂意的去行善。所以,相信耶穌不是信仰的一個終點,而是一個起點。就好像從一個黑暗的世界邁進一個光明的世界。在黑暗裡看不見前面的道路,看不見路途的歧曲,也看不到危險的地帶,但是當我們前面的道路成為了光明世界,雖然還是同一條路,會發生的事還是會發生,但是我們會因為視野的遼闊,避開危險,也能看的更遠。同時,也會看到人生並不孤單,因為信了耶穌,人生的道路有神與我們同行。

第三、以神為樂。我們因信得救與神合好,就當學習過以神為樂的生活。腓立比書教導我們,在患難與逼迫當中也要存喜樂的心。因為知道我們不過是這個世界的過客,將來要回到天家與主同住。所以,我們必須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得神在基督耶穌裡要給我們的賞賜。因為以神為樂的生活是一種敬虔的生活,也是討神喜悅的生活。如果我們在主日敬拜、參與服事,日常的查經、靈修和禱告裡都能樂在其中,那麼我們在世上就能夠過著靠主喜樂的生活。好的信仰生活可以幫助我們有更多的承受能力,因為可以在當中經歷神,體驗神與我們同行的信心之路。所以靠著主耶穌,以神為樂,以神為我們的榮耀,讓我們能夠在主裡剛強壯膽,不以信仰為羞恥,而是以我們的信仰為榮。

盼望還沒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能夠有機會認識這一位愛我們的救主;剛剛信主的肢體能夠在主裡堅定信仰。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更多的認識神,過以神為樂的生活,因為這是神創造世界、創造人的時候,希望我們能夠過的生活。要以神為樂以神為榮,因為這一位永生神是創造世界萬物的神、是我們的神、我們的救主,是我們在患難當中隨時的幫助!